2017年10月9日 星期一

耶穌在墳墓中究竟多少時間呢?---王明道

耶穌在墳墓中究竟多少時間呢?---王明道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赛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
38-40

「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拿一17

上面所引的第一段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清清楚楚的預言祂要三日三夜在地裏頭,正如古時候的先知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一樣。而且祂還說明這就是祂給這個邪惡淫亂的世代的惟一的神蹟。可是按我們平日從人所領受主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在星期日早晨復活的道理說起來,祂在地裏頭並沒有照祂所說的那樣長久,不過只有兩夜一日-星期五一夜,星期六一日,星期六一夜,整整照主耶穌所說的時間打了一個五折。是主耶穌所說的預言落空了呢?還是使徒記載主耶穌被埋與復活的日子有錯誤呢?

主耶穌所說的預言不能落空,如果落空了,我們就不能再信祂,因爲祂給這邪惡淫亂的世代的惟一的神蹟都成不了事實,還怎能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呢?若說使徒記載耶穌被埋與復活的日子有錯誤,也是講不通的事。耶穌被埋與復活是何等重要的事,使徒如何能記錯,縱使他們所記載的多少與事實有一點出入,也決不能把三天三夜弄成一天兩夜,一差差了那樣許多。那樣究竟錯在甚麼地方了呢?若是我們詳細查考聖經,我們便知道主耶穌所說的預言並未落空,使徒的記載也沒有錯誤,主耶穌預言說祂要三日三夜在地裏頭,使徒的記載也證明祂從被埋到復活出離墳墓整整是三日三夜,一點不少,也一點不多。主耶穌在地裏兩夜一日的道理並不是聖經裏記載的,乃是後來的人計算錯了的啊。

有些人還要勉强解釋說,三日三夜不一定是整整七十二小時,不過是佔了三整日的一部分。耶穌被埋在星期五的末了,星期六一整日在地裏,復活又是在星期日的起頭,這樣計算就算三日三夜,豈不也很對麽?還有人說,耶穌被埋的那天就是第一日,在墳墓裏的那一整日就是第二日,復活的那日就是第三日,加在一處豈不是一共三日麽?這些說法都不過是牽强附會。只要我們好好把經上的記載念誦幾遍,就知道這種說法是怎樣的不通了。舊約上明明記載著說:「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主耶穌的話也極清楚的告訴我們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三日三夜就是三日三夜。少一日不行,少一夜也不行。硬說一日兩夜就算三日三夜,這種說法走到天涯地角去也不能使人接受。

我們要問耶穌被釘的那一日是星期五是從那裏證明的呢。必有人說「耶穌被釘的次日不是安息日麼?耶穌被釘的次日既是安息日,那樣耶穌被釘的那一日一定是第六日(就是我們所稱爲星期五的)了。」這個錯誤就是由這種說法產生的。耶穌被釘的次日實在是一個安息日,不過不是第七日的安息日,乃是逾越節的安息日,看約翰福音上的記載說:「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約十九31)這裏約翰明明說耶穌被釘的次日那個安息日是個大日,非同普通的安息日,那就是因爲那個安息日是一年一次的逾越節和無酵節。

我們讀到舊約上的律法說:「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利廿三5-7大多數的信徒只知道第七日是安息日,卻不知道除了每七日的第七日是安息日以外,以色列人每年還有幾個特別的節日也稱爲安息日,因爲每逢遇到這些節日他們都不能作任何種工作,如同在第七日的安息日一樣。在利未記第二十三章裏把這些日子都記述出來,計有正月十五日的無酵節的第一日和第七日(6-8節),還有五旬節(21節),七月初一(24-25節),七月初十的贖罪日(27-32節),七月十五日的住棚節的第一日和第八日(34- 36節)。每逢遇到這些日期,以色列人都必須安息,無論甚麼工都不可作,所以這些節日也都稱爲安息日。耶穌被釘既在逾越節的預備日,那樣祂被釘的次日就是逾越節和無酵節,當然也就是安息日了。

自然主張耶穌在星期五被釘的人也承認無酵節是安息日,不過他們說那一年的無酵節正好也是第七日的安息日。一個節期的安息日和第七日的安息日恰巧遇在一天。因此節期的預備日正是第六日(卽星期五),於是耶穌在星期五被釘的道理便成立,「好星期五」Good Friday的名詞也隨著產出來了。

耶穌被釘的次日是第七日的安息日不是呢?福音書中告訴我們說「不是」,因爲我們在兩卷福音書中看見了以下的記載:

「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安放他的地方。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可十五42〜十六1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裏素常盼望神國的人。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裏;那裏頭從來沒有葬過人。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路廿三50-56

這兩段記載不是很清楚的說明了兩個不同的安息日不是在一天麽?馬可告訴我們說「過了安息日」婦女們「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毫無可疑的這是正月十六日的事了。但路加卻記載著說:「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馬可說:「過了安息。日,婦女們去買了香料香膏。」路加卻說:「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到底婦女們買香料香膏是在安息日以前呢?還是在安息日以後呢?如果照平常的說法,說那一年的正月十五日正趕上七日的第七日,兩個安息日遇到一天,那樣這兩段記載必有一段是錯誤的了。馬可的記載若正確,路加的記載就錯誤了。路加的記載若正確,馬可的記載就錯誤了。不,他們兩個人的記載都不錯誤,都是正確的。馬可所說「過了安息日」的話是說的節期的安息日。路加所說的「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的安息日是誡命中所提的第七日的安息日。

婦女們從墳墓回去就已經到了逾越節的安息日,她們不能去買香料香膏,就是她們的心急切要買也買不著,因爲在守逾越節的時候決沒有人敢作買賣。因此她們必須等過了無酵節的安息日纔能去買香料香膏,這就是馬可所記載的了。讀到路加的記載我們便知道婦女們買了香料香膏以後,又遇到第七日的安息日,她們便遵著誡命安息了。這樣我們便看出兩個安息日中間還夾著一個平常的日子。婦女們的香料香膏便是在這日裏買好的。明白了這種情形我們便知道馬可的記載正確,路加的叙述也毫無錯誤了。

明白了以上的事實,我們便可以得著以下的一個結論。主耶穌是在預備日-正月十四日-被釘在木頭上,當日日落以前被埋在墳墓裏。次日是正月十五日,就是無酵節的安息日。那日是他在地裏的第一日。正月十六日是一個普通的日子,婦女們在那日買了香料香膏,那日是主耶穌在地裏的第二日。正月十七日是第七日的安息日,婦女們在這日遵著誡命安息了,那日是主耶稣在地裏的第三日。我們再往前推算一下,正月十七日既是七日的第七日,那樣正月十六日是七日的第六日,正月十五日是七日的第五日,耶穌被釘是在十四日,那就是七日的第四日,也就是現在我們通稱爲星期三的那日了。

我們知道神爲以色列人規定計算日期的方法是從日落到次日的日落算一整天。(出十二18-19,利廿三32)在創世記第一章裏提到神計算日子的方法也是說,「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一日。」,「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那樣耶穌被埋是在十四日日落以前,埋好以後就進入十五日也就是逾越節和無酵節。他十五日一夜一日在地裏頭,十六日一夜一日在地裏頭,十七日一夜一日在地裏頭,豈不是整整三日三夜麼?

必有人說:「照這樣算起來,耶穌在墳墓裏的時期與他所說的預言相比,少還不少,不過又多了一夜,因爲經上記載,他是七日的第一日早晨復活的啊!」是麽?耶穌果眞是在第一日早晨復活的麽?好不好我們讀一讀經上的記載。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太廿八1-4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裏,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那石頭原來很大,她們抬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可十六2-5

「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路廿四1-4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約二十1-2

平常我們讀這四卷福音書中的記載總以爲都是叙述第一日早晨的事。但我們如果詳細思想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話,就可以看出馬太所記載的事與那三個門徒所記載的已經有了一夜的間隔。馬可、路加、約翰所記載的都是第一日早晨的事,馬太所記載的乃是頭一日晚間的事。閱者疑惑我的話麽?容我詳細解釋一下。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究竟是甚麼時候呢?我們乍一看,必定說是早晨了。可是我們總不該不顧「安息日將盡」這幾個字罷。請問「安息日將盡」是在甚麽時候呢?上文我們已經說過神爲以色列人規定計算日期的方法是從日落到日落算一日。律法書上有話說:「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為安息日。」(利廿三32)尼希米書上記載尼希米領導猶大人守安息日的事說:「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尼十三19)就是今日全世界上謹守舊約律法的猶太人還是照樣從星期五的日落起到星期六日落止謹守他們的安息日。

「安息日將盡」自然是晚間日頭將落的時候了。可是下面怎麼又說「天快亮的時候」呢?日頭將落是晚上的事,天快亮是早晨的事,這這兩件事中間隔著一個整夜,怎麽能說:「安息日將盡,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呢?不用說按聖經中計算日期的方法安息日將盡不是天快亮的時候,就按現今從夜半十二時到夜半十二時算一日的方法計算,一日將盡是在夜裏十二時以前,也絕不是天快亮的時候。


使徒馬太既不會寫出這樣不通的話來,那樣便是譯聖經的人譯錯了。楊氏經文彙編Dr. Robert Young's Concordance裏告訴我們馬太二十八章1節中原文用了epiphosko這個字,在路加二十三章54節的原文裏也用了這個字。馬太二十八章1節譯作「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路加二十三章54節譯作「安息日也快到了。」馬太福音中的「天快亮的時候」和路加福音裏的「快到了」在星原文既是一個字,譯的時候豈不也當一樣的譯述麽?

如果馬太二十八章一節中的epiphosko也照路加二十三章54節譯作「快到了」我們就要看見這一節經文應當這樣讀:「安息日將盡,七日的第一日快到了的時候。」這就毫不衝突了。這樣的譯法不止在文字上與路加二十三章五十四節一致,在意義上也是極合理的。因爲「安息日將盡」就是「七日的第一日快到了」的時候,也就是日頭將落西山的時候。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被埋是在「安息日快到了」的時候,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復活又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快到了」的時候這更足以證明耶穌被埋和祂復活都是在日將西沉的時候。耶穌被埋是在逾越節的預備日將盡的時候,耶穌復活是在安息日將盡的時候。耶穌復活並不是在第一日,乃是在第七日,並不是在早晨,乃是在日將西沉的時候。

如果我們把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記載與馬可十六章路加二十四章並約翰二十一章的記載詳細對照一下,我們便能看出來馬太所記載的是耶穌復活出墓的時候的景况,那三卷福音書中所記載的卻是耶穌復活以後的事因爲馬太記載「地大震動,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無疑的主耶穌就是當天使從天降下輥開石頭的那一霎那間復活出了墳墓。馬太又記載看守的兵丁嚇得渾身亂戰和死人一樣,在那一章書中又叙述兵丁進城去報信給祭司長(太廿八11- 15),其他的三卷福音書不但未曾記載地大震動天使從天降下把石頭輥開的事,而且叙述婦女們到了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已經輥開了」,又看見天使坐在那裏。並且那三卷福音書沒有一個字提到看守的兵。如果我們細讀那三卷福音書的記載,便可以看出來墳墓那裏除了天使以外必是連一個人都沒有。把四卷福音書的記載詳細比較一下,我們便知道馬太所記的是頭一日日將西沉的時候的事,其他三卷福音書所記乃是第二日早晨的事。地大震動,天使降下,把石頭輥開,兵丁嚇得像死人一般,這都是正月十七日夕日將墜,安息日將盡的時候所發生的事,主耶穌就在這個時候復活出離了墳墓。

這個時候整在祂被埋葬三日三夜以後。因爲祂是在正月十四日日將西沉將近逾越節的時候被埋葬的。祂復活正是十七日日將西沉的時候,統計起來,整整是三日三夜,一點不少,一點也不多,正如祂所說的預言一樣。還有一件值得我們注意的事,就是馬可路加記載婦女們到墳墓那裏是帶了香料香膏要膏耶穌的身體,但馬太所記載的乃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注意她們兩個人來不是爲膏耶穌的身體,乃是來看墳墓。從城裏到城外路途並不很近,何必單單來這一趟看看墳墓呢?這就是因爲她們知道祭司長已經派了兵丁看守耶穌的墳墓,不許入進前來。不過她們在那天晚間計算著耶穌被埋在墓中已經三日三夜,祭司長派來的兵丁或者已經撤去。因爲他們派兵看守墳墓主要的目的就是在三日之內不容門徒到墳墓這裏來。他們見彼拉多的時候就是「請他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

不過她們究竟不知道兵丁是否離開了墳墓,因此她們二人趁著晚間寂靜的時候先來看看墳墓。如果兵丁已經走了呢,明日早晨便可以與她們的同伴來膏耶穌的身體,如果兵丁還在那裏呢,就再等候一些時候。我們明白了這種情形,便可以了解爲甚麼婦女在兩個安息日中間夾著的那一天-正月十六日-只買了香料香膏卻不當日來膏耶穌的身體了。她們那一天何嘗不急切著要去膏耶穌的身體,無奈兵丁昨天方纔來到墳墓那裏,奉了命令看守墳墓直到第三日,焉能容耶穌的門徒打開墳墓膏耶穌的身體呢?

當十七日的晚間,安息日將盡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因爲急切要知道兵丁是否還在那裏,又因爲那時候離耶穌被埋已經有三日三夜之久,她們揣想兵丁或者已經走了,因此急急走出城外來看墳墓,不料她們來的時候正好趕上「地大震動,主的使者從天降下,把石頭輥開。」看守的兵丁這時候還未撤去,但他們卻因著所看見的事「嚇得渾身亂戰和死人一樣。」我們越詳細研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記載越看出來這裏所記載的和其他三卷福音書的記載不是同時的事不過這裏有一點我們不十分明瞭的,就是這兩位馬利亞當那日晚間已經聽見天使的報告,也已經看見了主顯現,爲甚麼她們次日早晨還同別的婦女帶著香料香膏去膏耶穌的身體。這大約是因爲她們回去以後自己信不及自己的眼睛和耳朶,以爲所看見的是一個異象,所以次日別的婦女去膏耶穌的身體的時候,她們便也隨同前去。還有約翰福音第二十章所記載的顯見與馬太福音二十八章所記載的不是一件事,與馬可福音十六章和路加福音二十四章所記載的也不是一件事。馬可與路加所記載的是早晨的時候好幾位婦女帶了香料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約翰所記載的乃是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一個人來到墳墓那裏。

至於馬可十六章18節和路加二十四章111節兩段記載,一看就可以明白是相同的一件事,這是毫無可疑的。從此我們看出來四卷福音書所記載的乃是三件不同的事實。馬太所記載的是頭天晚間兩個婦女去看墳墓,她們去的時候正趕上地大震動,天使降下,把石頭輥開,看守的人嚇得像死人一樣。耶穌必是在那個時候復活的。約翰所記載的乃是次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單獨到了墳墓那裏,看見了耶穌顯現,以後回到城裏,遇見衆婦女帶著香料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她又隨著她們前去,那就是馬可路加所記載的了。

這四卷福音書所記載的只有馬太的記載是耶穌復活的時候所發生的事,那三卷福音書所記載的都已經與耶穌復活隔開了一夜。這樣我們就很清楚的看出來耶穌復活並不是在第一日的早晨,乃是在第七日將盡的時候,就是在安息日的末了,七日的第一日快到了的時候,那時候距離耶穌被埋整整是三日三夜。把這些記載都看明白了以後,我們便曉得主耶穌怎樣告訴那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說,祂要三日三夜在地裏頭,事情果然就是這樣成就了。可惜人的遺傳在教會中佔據了眞理的地位,以致主耶穌自己的預言,也就是祂給這邪惡淫亂的世代的惟一的神蹟,反倒被人疑惑起來,這眞是十分可惜的事。

或者有人要問馬可福音十六章9節不是記載著說:「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麽?這段記載豈不是證明耶穌是在第一日早晨復活的麽?」這又希奇了!我們在上面已經清清楚楚藉著聖經上的記載證明耶穌是在安息日將盡的時候復活的,怎麽這裏又說祂在第一日清早復活了呢?這段記載若對上面所引證的那些記載就不對了。上面所引證的那些段經文若準確這段記載就有問題了。我們讀英文聖經訂正譯本Revised Version邊緣上的註明,The two oldest Greek manuscripts and some other authoritiesomit from ver. 9 to the end. Some other athorities have a different ending to the Gospel. 便知道兩種最古的希臘原文抄本和幾種其他的古卷都沒有馬可福音十六章920節那一段。還有幾種古卷在這卷福音的末了有著不同的記載。

這樣看來馬可十六章920節這一段究竟是否馬可的記亦載,或是後人補添的,還是一個疑問。我們焉能因著這段中的一句話推翻上面所引的那些極清楚的記載。並主耶稣自己所說三日三夜在地裏頭的預言呢?

將聖經中的眞理看明白了以後,我們便知道「耶穌在星期五被釘在第一日早晨復活」的道理完全是羅馬教會的遺傳,這種遺傳到如今仍是被更正教會保守著。因此每年春季教會記念耶稣被釘不照著猶太人的正月十四日耶稣被釘的正日子,卻牽强附會的把這日弄到星期五去,好附和「好星期五」Good Friday的遺傳。我們都知道猶太人的日曆是以月亮爲標準,像中國的夏曆一樣,不過他們的正月比中國的夏曆正月略遲一兩個月(有時是在夏曆二月,有時是在夏曆三月)

耶穌被釘是在猶太人的正月十四日,這日決不會每年都遇上星期五。但羅馬教會不顧事實,每年總把記念耶穌被釘的日子弄到星期五去。他們的辦法是這樣:如果這一年耶穌被釘的日子正趕上星期五呢,那自然沒有問題了。如果這一年耶穌被釘的日子趕上別的日子,他們便遲延幾日,等到面前的星期五,再記念耶穌被釘。羅馬教會在前面倡導,更正敎會在後面追隨,因此我們便在基督教團體出版的日曆裏面每一年都可以找著耶穌被釘是在星期五。再過兩夜一日,到第一日早晨便接連著記念耶穌復活了。或有人問說:「每年在星期五記念耶穌被釘是羅馬教會的遺傳,我們明白了。那樣如果我們要計算每年耶穌被釘的正日子當怎麼計算呢?」這是很容易的。每年春分後的第一個陰曆十五日就是猶太人的正月十五日。前一日(十四日)就是逾越節的預備日,也就是記念耶穌被釘的日子。從那日的晚間計算過了三日三夜,(十七日日落以前)便是耶穌復活的時候了。預備日的前一日晚間(十三日晚間)正是耶穌被賣的那一晚,編者這十幾年來每逢這一晚間如果趕上在這城裏停留,總是約同一些聖徒聚在一處,記念主耶穌被賣的事,並一同分領主的晚餐。北方的春季陰天的時候較少。因此那天晚間常是皓月當空,最能帮助我們想起主耶穌當日也就是在這個月光之下同門徒聚餐以後,出到客西馬尼園中,在那裏祈禱的情形。每次這種聚會都使我們得了很多的益處。

總起來說,如果我們抛除自己的偏見,棄掉人的遺傳,只存著謙卑空虛的心隨著聖靈的指引,尋求聖經中的眞理,我們一定會發現聖經中的要道總是始終一貫,毫無抵觸的地方。本篇中所討論的這個問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

2017年8月28日 星期一

耶穌是誰?---王明道

耶穌是誰?---王明道

前言
  古時有人說,耶穌是施浸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

  現今有人說,耶穌是一個大宗教家,有人說他是人類最高的師表和模範,又有人說他是一個社會改造者,是一個群眾運動的先鋒。

  以上這幾種說法,在說的人自己或是覺得很對;但是我們要認識耶穌究竟是誰,卻不當到他們這裏來訊問,這些人實在不認識耶穌,因為他們所說的與那為耶穌作見證的聖經不相符合,現在容我們來到聖經中,先從那些深認識耶穌的眾門徒口中,聽聽他們述說耶穌究竟是誰。

  當耶穌向門徒發問的時候,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617)。

  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在他將要寫完一本為耶穌作見證的書的時候,他敘述他所寫書的目的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

  一個輕看耶穌的人名叫拿但業,他聽見別人告訴他論到拿撒勒人耶穌,他便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但他見了耶穌的面,聽見了耶穌所說奇異的話,便滿心相信,立時承認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一4549)。

  一個極端反對耶穌盡力逼迫教會的人名叫掃羅,在路上看見耶穌的榮光顯現,聽見耶穌說話的聲音,蒙了耶穌的選召和差遣,他便起始「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凡聽見的人都驚奇說,在耶路撒冷殘害求告這名的不是這人麼?並且他到這裏來,特要捆綁他們帶到祭司長那裏。但掃羅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徒九2022)。

  「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不獨是眾門徒異口同音所作的見證,並且這見證大大蒙了耶穌的承認和讚許。你想這個見證正確呢?還是前面那幾種說法正確呢?這實在不待辨而自明的了。

基督是甚麼意思?

  基督這個名詞,是從希利尼文的音譯出來的,這個名詞在希伯來文是彌賽亞,翻出意思來是「受膏者。」

  在古時神為他的百姓以色列人選立君王的時候,必差遣先知用膏油膏所選立的人,先知撒母耳曾奉耶和華的命,這樣膏油膏基士的兒子掃羅,立他為以色列國第一個王。(撒上九1517,十1)在掃羅因悖神見棄以後,撒母耳又奉耶和華的命,用膏油膏耶西的兒子大衛,立他代替掃羅作以色列人的王。(撒上十六113)大衛王在他年老將要離世以前,也曾差遣祭司撒督,先知拿單,下到基訓,用膏油膏他的兒子所羅門,立他繼續自己為王。(王上一3240)到後來以色列王亞哈行惡悖逆耶和華,耶和華定意要懲罰亞哈家,便命先知用膏油膏寧示的孫子耶戶,立他作以色列王,命他擊殺那惡王亞哈的全家。(王上十九1516;王下九110)這些事都可十分清楚的顯明「受膏者」的意思,就是被立的王。

  自從亞當犯罪以來,世界便逐漸敗壞,世上的列國在人的眼中看,是有文明的,有野蠻的;有富強的,有貧弱的;有民德高尚的,有民德低下的;但是在神的眼中看,卻無一不是充滿了強暴罪惡,神不要修理這敗壞的世界,他乃是早已定意毀壞這悖逆神命的列國,建立公義永存的國。(見但二章)為建立這國的原故,神也選立了一位合宜的君王,用屬靈的膏油膏他,(賽六十一1;徒十38)像他從前藉著眾先知膏以色列的王一樣。在這一位王還沒有來到世界以前,神已經藉著眾先知的口講述預言,論到這一位君王的事,容我們現在略提出幾段這類的預言來: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四十九10)。

  「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那時他在怒中責備他們,在烈怒中驚嚇他們: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鍚安我的聖山上了,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窰匠的瓦器摔碎。」(詩二19)。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67)。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裏的氣殺戮惡人,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我在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賽十一110)。

  「必有寶座因慈愛堅立,必有一位誠誠實實坐在其上,在大衛帳幕中施行審判,尋求公平,速行公義。」(賽十六5)。

  「看哪,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必有首領藉公平掌權,必有一人像避風所,和避暴風雨的隱密處,又像河流在乾旱之地,像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賽三十二12)。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二十三5)。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二十三1415)。

  「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僕人大衛;(大衛意即蒙愛者)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結三十四2324)。

  「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裏,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結三十七2425)。

  「我在夜間的異像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1314)。

  「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

  「鍚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這裏,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亞九9)。

  從以上這些預言中,我們很清楚的看出,神所設立的君王將來必要在地上大大施行拯救。經上所稱為受膏者,或說彌賽亞,或說基督,都是指著這位說的。
耶穌為甚麼未曾作王?

  上文既證明基督必要作王在世上,又說耶穌就是基督,那麼耶穌到世上來,住了三十多年,後來被釘死,復活,末了升到天上,怎麼到底未曾作王呢?是舊約的預言落空了呢?還是耶穌不是基督呢,這是一個極重要的問題,我們現在要詳細解說的。

  舊約上的預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基督必要作王,但同時又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他在未曾作王以前,有一件極重要的事工必須先要作成,他若不先作成這一件事工,他所給世人的,也不過與別的偉人君王所給他們的相同,世上的人也從他得不著最大的好處,他所要作成的這一件事工,就是除去人和神中間的障礙物──罪惡。這障礙物曾使人類與神長久隔絕,使人類的幸福喜樂和生命長久被奪去,使人類作了死亡和墳墓的俘虜,他沒有別的方法能除去人類的罪,除非自己代人類成為罪人,代人類受罪的刑罰──死亡,挽回神的震怒,成全神的律法。現今容我們看舊約中怎樣預言這事。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三67)「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三21)。這段故事是顯明人自己要掩遮因罪而來的羞愧,神使他們知道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只有神所用的方法,方能成功這事,無花果樹葉的裙子,表示人所行的義,不能使人見神無愧;皮子作的衣服,表示神為人所豫備的義,方能遮掩人的罪惡。但這皮子本是長在獸的身上,必須被殺的一個獸先流血,方能取牠的皮子,為亞當和他的妻子作衣服。這正是預表神所立的基督要被殺流血,他的義覆蓋在罪人身上,罪人便可稱義成聖,毫無慚愧,站在神的面前了。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四35)。這段故事是顯明神所看為好所悅納的,就是羔羊被殺流血的祭物。亞伯所獻的合乎神的心意,因此得蒙悅納;該隱所獻的不合神的心意,所以神未看中。這也是豫表後來基督被殺流血的祭物,可以蒙神悅納。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樣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纔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八2022)。這一段故事又是表明惟有活物被殺流血作為祭物獻上,神方能不看世人的罪,除去人類當受的咒詛,並且賜福給他們。這也是豫表基督被殺流血,與世人所有的關係。

  「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裏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為獻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豫備。」(創廿二914)。這段故事一方面是預表神要為世人的罪將他自己所愛的獨生子獻上作為祭物,一方面又是表明一個當死的人、若要免去他的死,必須有代替他死的,就是神自己所豫備的那一隻公羊,這公羊就是豫表神所立的基督要這樣被殺獻祭,代替當死的罪人。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羔羊,一家一隻。……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羔羊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宰羔羊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十二114)。這段故事是顯明羔羊被殺流血,人若信神的話,依靠這血,便可被救脫離死亡,保全生命。這逾越節的羔羊,正是豫表神所立的基督要為人類被殺流血,使凡靠賴他接受他的寶血的人,都可以脫離死亡,得著生命。並且基督被釘的日子,正是在神所吩咐殺羔羊的日子,(約十九31)這更足以證明基督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了。(林前五7

  在摩西的律法書中,有一時不勝述說的記載,論到獻祭的事。牛或羊被殺流血,用牠們的血可以潔淨一切的污穢,可以使什物成聖,可以代人贖罪;(見出二十九章;利四~七章)這更是詳細預言基督為世人贖罪,因而被殺流血,用他的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成聖的要道。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十三46)。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012)。

  以前那些經文,無非是些豫表;到了先知講道的時期,離基督降世已近,神便藉以賽亞的口,十分清晰的把這救贖的要道講述出來。這裏不再用羔羊作豫表,乃是明明的說,他(基督)擔負我們的罪,代我們受刑罰,他作了贖罪祭,使信他的人得以稱義。舊約上屢次提到被殺的羔羊,無非是他的影像,惟獨他纔真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36

  基督既為世人的罪被殺獻祭,神的震怒,因此方可消除;被罪捆綁的人,因此方可得著釋放,凡仰望基督的,因此可以脫離死亡得著生命,正如經上的話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他先成就了這一件大事,然後方要進入他的榮耀,得國為王,治理世界,建立神的國在地上。(路十七2225,十九1112,二十四2527)由這裏我們清楚看出來,基督是有兩次降臨在地上。第一次降世,是被殺代人贖罪,所以稱他為羔羊,第二次降世,是作王治世,所以稱他為獅子。(見啟五57)這兩次的降臨,在舊新二約中都可以明明看出的。我們更確信,舊約中論到基督第一次降臨代人贖罪的豫言怎樣已經完全應驗,新約中論到基督第二次降臨作王治世的預言將來也必照樣完全應驗。

為甚麼稱基督為神的兒子?

  神的兒子是神所用的一個名稱,稱他所立的基督;用屬世的說法,按人所能明白的,述明基督與神的關係。在舊約中有話記著說,「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在新約中有話記著說:「耶穌既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在這名稱中,明顯出四種重要的意思。論到基督與神的關係。

  一、基督為神所最愛的。人所最愛的,莫過於自己的兒子,尤莫過於獨生的兒子。人對於自己的兒子所有的愛心,遠過於對一切的人,照這樣,在神的面前所最蒙他喜愛的,也只有他所立的基督,因為基督是這樣的可愛,他的聖潔,他的完全,他的德行,他的順服,無一不是十分合乎神的心意。全世界一切悖逆的人類,沒有一個是完全的,沒有一個配立在神的面前,得神的悅納;都犯了罪,都走迷了路,都惹了神的震怒,成了神的仇敵,成了可怒之子,悖逆之子,在這污濁敗壞的世界中,惟有神所立的基督是聖善的,在他身上毫無不義:他雖多次遇著試誘,但他卻是因著順服得了大勝,蒙了神的悅納:因此神兩次為他作見證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十七5)。經上為他作見證說,「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約三35)。他自己也作見證說,「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於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約五2023)。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多次稱耶穌基督為神的愛子。(見弗一67;西一1315)這些見證,都十分清楚的顯明了基督為神子的意思。

  二、基督為最肖乎神最能表彰神的。一個人的兒子,至少須有幾樣事像他的父親,或是在容貌上,或是在體格上,或是在聲音上,或是在性情上,或是在才能上,所以古語說,「不知其父視其子。」照這樣,在世界上最像神也是最能表彰神的,就是神所立的基督。世上的人類本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可惜他們墮落了,他們敗壞了,他們只能表彰那從起初就殺人的謊言的父,(約八44)卻再不能表彰那聖潔公義的神。世上的人互相比較起來,自然有較好的,有較壞的,但在神面前沒有一個是完全的,是像神的,這是毫無疑義的了。因此神的心性,神的美德,似乎都向世人隱藏起來:世人對於這些,總是迷茫不清。感謝神,自從基督到世上來,在他的生活行為言語中,已經把那全能全智,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神完全表彰出來。

  我們看見基督是如何顧念人、體恤人、服事人、拯救人,甚至為人死在十字架上,便知道神是滿有慈愛、憐憫、忍耐,饒恕的。我們看見基督怎樣斥責不義,攻擊罪惡,不遺餘力,看罪惡的為害如同蛇蠍,便知道神是公義忌邪的。我們聽見基督如何教訓人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又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又看見他是怎樣言出必行,他所說的從未落空,便知道神是誠實可靠的。我們聽見基督如何教訓人遠避淫邪的罪,潔淨身體,潔淨眼目,就是思想也要潔淨。又教訓人應當怎樣尊重婚姻,便知道神是聖潔的,基督不單是將神的旨意告訴人,他在每一日每一時的生活中,在大事小事上,完完全全的把神顯露在人的面前,關於神的心性,神的美德,一切人從前所無從知道的,如今在基督身上,都可以一一看清,正如經上為他所作的見證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他自己也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使徒在他們所寫的書信裏,也這樣作見證說,「愛子是那不能看見的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一15),又說:「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

  三、基督為作成神工的。一個人有甚麼重要的事工,他若自己不能去作,便可以託付他的兒子代他辦理一切。兒子不但有完全代理父親的權柄,而且也是最可靠託的。一個好的兒子,必看他父的事為自己的事,盡他的全心全力作得完全,使他的父親十分放心,十分滿意。他能以這樣作,不但是因為他十分盡忠,也是因為他能十分明白他父親的心意。照這樣,神要成全那拯救世人的大工作,也必須得一個十分明白他的旨意,並且十分忠誠,十分可靠託的,這便是他所立的基督了,現在我們要略看幾段經上的記載,便可看出基督是何等殷勤忠心在他父的工作上。

  「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裏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太四23)。

  「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可三2021)。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的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約二1317)。

  「這其間,門徒對耶穌說,拉比,請吃,耶穌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麼給他吃麼?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134)。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約九34)。

  他不但是這樣孜孜勉勉夜以繼日的作工,他也為作成他父的工,喝了那極苦的杯,是沒有人能喝的。他忠心至死,且是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神將更大更重要的工作交付他,要他作成:就是叫他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並且掌王權,治理神所建立永存的國,正如本篇上文所引證的。

  四、基督為承受神的產業的。一個人的產業,按法理必定是歸他的兒子承受;照這樣,神也是要將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賜與他所立的基督。也惟有這十分蒙父喜愛,能表彰父的美德,又忠心於父工的一位,配得這些。聽經上如何告訴我們論到這事:

  「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詩二78)。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1314)。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十八18)。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一12)。
  研究完畢這幾段意思,我們便明白,神的兒子就是一位最蒙神喜愛,最肖乎神,能彰顯神的美德,作成神的工作,且要承受神的產業的。天上地上沒有別的人或天使有這幾種資格,只有神所立的基督,因此稱他為神的兒子。且是獨生的兒子。

如何知道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上文我們已經查考明白,基督與神的兒子是甚麼意思了。但怎樣能以確知那生在伯利恆的客店,長在拿撒勒的木匠家中的耶穌,果是神的兒子呢?神是尊榮的,有能的,他所立的基督必是生在一個貴族的家庭中,似乎纔算適宜。卑微的拿撒勒人耶穌難保不是冒充基督,為要藉此獲得一些甚麼利益。他如果是神的兒子基督,有甚麼證據可以取信於人呢?這實在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要仔細研究的,一個有智慧的人,對於一切的事,必須詳細考查,辨明真偽,然後決定他的取捨。信仰是一件極重大的事,更斷乎不可人云亦云,盲聽盲從。為這個原故,我們現今要詳細查考耶穌為神的兒子為基督的確據。

1. 舊約的預言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主耶穌當日責備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真是這樣,一部舊約都是為耶穌作見證,在舊約裏告訴我們,世人如何與神隔絕,世人為甚麼必須要神施行拯救;又告訴我們救法的始末,救主的來臨;更是詳細預言這位救主來的時候,有甚麼情形,好使世人在他來的時候,可以認識他,信從他,接待他。果然耶穌來了,他從降生到被接,一切所遇的沒有一樣不與舊約的預言互相符合。將舊約上論到基督重要的預言引證出來,與耶穌的事互相比較。便可以認識他真是神所應許的基督了。

  舊約預言論基督的身世:第一步,神告訴我們,基督的臨世不像天使,乃是成為人,且是成為夏娃的後裔,因為神在伊甸園中咒詛蛇的時候就有話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創三15),第二步,神又告訴我們,基督必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因為他曾對這三個人都說過,「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二十二18,廿六4,廿八14)第三步,神又告訴我們,基督必是出於猶大支派;因為他的靈藉著雅各的口為猶大祝福說:「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四十九10)。第四步,神又告訴我們說,基督必是生在耶西的家,為大衛的後裔;因為他藉著他的先知以賽亞預言說:「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賽十一1)。又藉著他的先知耶利米預言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耶二十三5)。耶穌來世,正是降生在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大支派大衛的家族中。(太一117;路三2338

  舊約預言論基督將要藉童女降生有話說:「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耶穌果然是藉著童女馬利亞降生(太一1825;路一2638

  舊約預言基督必生在伯利恆城有話說:「伯利恆以法他阿,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耶穌果然降生在大衛的城伯利恆內。(路二12;太二118

  舊約預言論基督被人輕藐棄絕有話說,「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五十三23)。耶穌在世的情景,果然與先知所預言的符合。他降生以後,被放在馬槽裏;過了不久,便被他的母親帶著,作了埃及國的亡命客。後來生長在拿撒勒城木匠的家中,作了卑微的木匠,(可六3)他被鄉里所拒絕,(路四1630)被國人所藐視,(約一46,七4152)並且多時多次,遭遇許多人各種的逼迫,攻擊,辱罵,誹謗,他一生的際遇正與先知所指著他所說的預言相同。

  舊約預言論基督首次來世的事工有話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的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賽六十一12)讀四卷福音書便知道耶穌數年所作的工,正如這段預言所述說的,他傳說神救恩的福音與一切心裏貧窮的人;他安慰了多少身心受苦不得安寧的人;他釋放了許多被罪惡被魔鬼捆綁的人,和無數囚禁在死亡監牢中的人;他宣告了神悅納人的禧年,和神公義的審判。

  舊約預言論基督的地位有話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果然耶穌在世上的時候,耶和華兩次為他作見證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十七5

  舊約預言論基督受苦的情形有話說,「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十三7)。果然耶穌在被審問的時候,雖受猶太人許多的誣告,他卻一句不回答,也不辯白,甘心被他們陷害定罪。(太二十七1214

  舊約預言論基督與罪犯同列有話說,「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2)耶穌被害的時候,果然與兩個罪犯同釘;他也為那些殺害他的人代求。(路廿三3334

  舊約預言論羔羊被殺的時期和情形有話說:「要留到本月十四日,(亞筆月十五日為逾越節,十四日即節期的預備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出十二6),又說:「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十二46)。果然耶穌被釘十字架就是在逾越節的預備日;並且與耶穌同釘的兩個人的腿,都被兵丁打斷,惟耶穌的骨頭,一根也未曾折斷。(約十九3133

  舊約預言論基督死後被葬有話說,「他雖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後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十三9)。果然耶穌被釘死後,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來取去耶穌的身體,埋葬在他自己的新墳墓裏。(太二十七5760

  舊約預言論基督的復活有話說,「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榮耀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魂撇在示阿勒;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810)果然耶穌被埋三日後復活出了墳墓。(徒二29

  舊約預言論到基督被舉有話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詩一一○1)。果然耶穌復活後不久被接升天,坐在神的右邊,等神使他的仇敵作他的腳凳。(可十六19;徒七5556

  舊約中這許多論到基督的預言,既然都應驗在耶穌的身上毫無或爽,豈不足以證明他是神的兒子基督麼?但還有別的憑據。

2. 天使的報告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經上記著天使有三次的報告都可以為耶穌作證。第一次是天使加百列奉差去到拿撒勒城,見童女馬利亞,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盡。」又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一3035)。看在這一段簡單的報告中,天使說出三樣要緊的事來:小孩子的名字叫耶穌,他的地位是神的兒子,他的職務是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

  第二次是天使對馬利亞的丈夫約瑟所發的報告。他告訴約瑟說,馬利亞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所要生的兒子當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021

  第三次是天使在耶穌降生的那一夜,對伯利恆郊野牧羊的人所報告的。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裏,那就是記號了。」(路二1012)。他們所尋見的,正是馬利亞所生那臥在馬槽裏的嬰孩耶穌。天使所報的信息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由此更足證耶穌果是基督了。

3. 聖徒被靈感所說論耶穌的話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當耶穌降生的前後,有好幾位聖徒被聖靈充滿,受感說話論到耶穌的事。一位是施浸約翰的母親以利沙伯。當馬利亞進入她家問她安的時候,她便被聖靈充滿,對馬利亞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我主的母到我這裏來,這是從那裏得的呢?因為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裏的胎就歡喜跳動。」(路一4244)。可見耶穌還在母腹中的時候,聖靈已經藉著以利沙伯的口證明他是基督了。

  又有一位是施浸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當給他的兒子約翰命名的那一日,他啞閉的口忽然復原說出話來。就預言說,「主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眷顧他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在他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正如主藉著從創世以來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話。)……孩子阿,(指他的兒子約翰)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豫備他的道路,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因我們的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6879)。這段話中所說「拯救的角」與「清晨的日光,」都是指著神所立的基督說的。他又說,約翰就是要行在基督的前面為基督豫備道路的。果然在約翰降生以後,不久耶穌也降生了,在約翰顯於以色列人以後,不久耶穌也顯明了。約翰所傳悔改赦罪的道,也正是為耶穌預備了道路。

  再有一位就是聖徒西面。他得了聖靈的啟示,知道自己未死以前,必看見主所立的基督。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西面就用手接過來,稱頌神說,「主阿,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二2932)。這更是何等清楚明顯的見證,證明這小孩子耶穌就是神所立的基督。

4. 施浸的約翰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約翰講道的時候,對聽他的人作見證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路三1617)。及至耶穌受了浸以後,有一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浸,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不知道他是神的兒子基督)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2934)。

  約翰的見證在我們看似乎不是十分重要,但對於當時的猶太人,卻是大有關係,因為那時猶太人都承認他是神所差來的先知。(太二十一26)他講道又是那樣大有能力,他所傳報的信息且是震動了全國。(太三56)他為耶穌所作的見證,不是從人聽來的,乃是他自己先清清楚楚的蒙了神的指示,確知耶穌就是神的兒子,神所立的基督,因此他纔放膽作見證。他的見證果然很有功效,不多的時候,就有他門徒中的兩個人跟隨了耶穌,作了最首先被召的使徒。耶穌對猶太人講道的時候,也提到約翰是他的見證中的一個。(約五3335

5. 神自己證明耶穌是基督是他的兒子

  耶穌曾對猶太人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不信的猶太人)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約五31323738)。又有一次他對猶太人說,「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約八1718)。神用各種的方法,為耶穌作見證。或是藉著古代先知的預言,或是藉著他在耶穌身上所顯的大能力,大作為。但除去這一切間接的方法以外,神也曾幾次直接的明顯的見證耶穌是他的兒子。

  第一次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是在約但河邊作的。就是在耶穌受了浸從水裏上來,正禱告的時候,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路三2122)施浸的約翰就是因為看見這見證,纔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第二次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是在耶穌登山變像的時候。那時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聽見這見證的,是彼得約翰雅各三個人。(太十七18)這次的見證,實在足以大大的堅固了門徒對耶穌的信仰。直到耶穌升天以後許多年,彼得將要離世以前,他還是提到這事向教會作見證說,「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他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彼後一1618)。使徒們自己既得了這樣真確可靠的見證,不怪他們的信仰經過多少風波總不能少有動搖了。

  第三次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是在耶路撒冷:那時離耶穌遇難的日子已經近了。一次有幾個上耶路撒冷過節禮拜的希利尼人求門徒的介紹來見耶穌。耶穌對眾人說了一些話以後,他因為想到那將要臨到他的事,他便說,「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甚麼纔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他說話。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約十二2030)這又是一個很大的證據,可以幫助那些站在旁邊的眾人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

  第四次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是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當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到耶穌喊叫斷氣的時候,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因這次的見證,有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都承認了耶穌是神的兒子。(太廿七4054)這極大的奇事發現,正是宣告說,今日釘死的這無辜的人不是罪犯,乃是神的兒子。為人類的罪作了犧牲的祭物。因人類極重極多的罪壓在他的身上,以致神極大的震怒都臨到他;他便代人類受了咒詛。世上有誰比神更信實更可靠呢?如今我們既看見神自己的見證,怎能再有少許的疑惑?但此外仍有更多的證據。

6. 耶穌所作的事證明他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論到這見證,耶穌曾對猶太人說,「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五36)。當修殿節的時候,猶太人在殿裏問耶穌是基督不是?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的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約十2225)他對門徒講話的時候也說,「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約十四11)。又當施浸的約翰在監裏打發門徒去問耶穌的時候,耶穌並未曾告訴他們自己是不是基督;只對他們說,「你們去把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太十一46)。耶穌這樣回答約翰,正是叫他因著這些事可以明白耶穌就是基督,若不然他就不能作這些大事。

  從來有誰能作許多大的奇事神蹟像耶穌呢?在古時摩西以利亞以利沙諸先知曾作過幾次奇事,已足以使人認識他們為神所差來的先知;若不然,他們便沒有這樣的能力。如今耶穌在世傳道的幾年中,到處有無數的奇事隨著,這豈不更足以證明他是神所差來的基督,有神的靈在他身上麼?

  果然四福音中告訴我們,有許多人是因為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就信了他。他在迦拿的婚筵上以水變酒的時候,他的門徒就信了他。(約二11)在迦百農的一個官,因為耶穌說一句話醫好他的兒子,他和全家就都信了耶穌。(約四4653)耶穌夜間在加利利海面行走,上到門徒所乘的船,在船上的人因著所見的大奇事,便都拜耶穌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太十四2233)耶路撒冷的人為耶穌起了爭辯的時候,有些人信了他,說,「基督來的時候,他所行的神蹟豈能比這人所行的更多麼?」(約七31)。被耶穌醫好的一個瞎子,雖然屢次受法利賽人的斥責,他終是勇敢的為耶穌爭辯。他也說了那極有智慧的話,「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那裏來,這真是奇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纔聽他。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甚麼也不能作。」(約九3033)。在他自己既有這樣真確的證據,所以後來他一聽見耶穌見證自己是神的兒子,便立時信了他。(約九3538)經上又記著有許多猶太人,因為看見拉撒路從死人裏復活就信了耶穌。(約十二911)。

  幾年以前,當著者心靈的眼睛未曾睜開的時候,每逢讀到福音書上所記耶穌的奇事,便覺厭煩;總想這些無關緊要的瑣事,是不必一次又一次的寫在經上的,及至心靈的眼睛被啟明以後,便覺得這些記載都是很重要,很寶貴,裏面包含許多要訓;其中第一樣,就是使我們能以清楚認識耶穌真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時便十分感謝神。因為在聖經中有這許多的記載,正是因為這個原故,使徒約翰在將要寫完一本為耶穌作見證的書的時候,他便敘述他寫這書的目的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廿3031)。

  可惜!可惜!現在有許多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批評聖經中的奇事神蹟為不足信,他們說,我們現在所敬重的高舉的乃是耶穌的教訓和人格;至於那些奇事神蹟,不免近於荒渺誕妄,不足令人置信,殊不知若尊重耶穌的教訓和人格,就同時必須相信他的奇事與神蹟,若不然也必須將這兩樣一齊推倒,因為耶穌的教訓和人格並他的奇事和神蹟是記載在同一部聖經上的,我們信耶和華是全能的神,那麼他所差來的基督就必定能行奇事,反過來說,我們信使徒的見證是真實可信的,耶穌既行了許多奇事,那麼他必定是神的兒子,是神所立的基督。

7. 邪鬼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四卷福音中記載耶穌趕鬼出離人身的事很多:就如他在迦百農的會堂趕鬼;(可一2128)在格拉森人的地方趕出一個極兇惡的鬼;(可五120)他在登山變像下山的時候,趕出一個附著小孩子的鬼。(可九1427)這樣窮兇極惡的邪鬼,是從來沒有人能以制服的。如今只用耶穌說一句話,他們就立時聽命惟謹的出離所附著的人身;這豈不是足能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有無上的權威是別人所沒有的麼?不但這樣,就連邪鬼自己也承認耶穌為神的兒子,聽他喊著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可五7)。「又有鬼從好些人身上出來,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耶穌斥責他們,不許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知道他是基督。」(路四41)。

8. 耶穌的預言成就證明他是基督神的兒子

  在摩西的律法書上記著神的話說:「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你心裏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十八2022)。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知道未來的事,一個先知說預言後來全然應驗,這足證他是受了神的靈感,因此便能證明你果是神所差來的,耶穌在世的時候,也曾多次用這個證據堅固門徒的信心,他說了許多預言,他又告訴門徒說:「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約十三19)。

  考耶穌所說的預言記在福音書上的很多,大別之可分為以下的幾類:

  一類是關乎耶穌自己的,他在講道的時候,多次預言自己將要怎樣被害怎樣復活的事:對不信的人就用比喻,(太十二3840;約二1022)對他的門徒就明明的說。(見太十六21,十七2223)且是很詳細的預言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太廿1819),他後來所遇見的一切事。正如他事先所預言的。

  一類是關乎門徒的,耶穌預言一個門徒要為他們預備作席的樓房;兩個門徒去了,所遇見的正如遇見的正如耶穌所預言的。(可十四1216)耶穌預言門徒中間有一個將要賣他;果然不久猶大將他交付與祭司長和耶穌的眾仇敵。(可十四17214346)耶穌又預言他被拿的時候使徒們都要跌倒;果然到時候他們都離開他逃走了。(可十四2750)耶穌又預言說,彼得要在耶穌被拿的那夜,雞叫兩遍以先,三次不敢認主:到時候彼得果然大遭失敗,正如耶穌所預言的。(可十四19316674)耶穌又在復活以後,預言彼得年老的時候要被人捆綁置於死地;(約廿一1819)據古傳記述彼得晚年果然為福音的原故被害,應驗了耶穌的預言。

  一類是預言聖靈降臨,在耶穌未被害以前,他為安慰門徒,就屢次提到聖靈降臨的事;(約十四161726,十五26,十六7)到他復活以後,他吩咐門徒在耶路撒冷城裏等候聖靈降臨;(路廿四49;徒一45)果然不久在五旬節的時候聖靈降臨,正如耶穌所預言的。

  一類是論到耶路撒冷城,與城中的聖殿,並猶太國。耶穌末次往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她哀哭,說:「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來,因為日子將到,你仇敵必築起土壘,周圍環繞你,四面困住你,並要掃滅你和你裏頭的兒女;連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因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路十九4144)。論到聖殿他也說,將來「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路廿一6)。論到耶路撒冷和猶太國末後所遭遇的事,他又預言說:「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知道他成荒場的日子近了。……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廿一2024)。歷史上所告訴我們,主後七十年羅馬將軍提多毀滅耶路撒冷與聖殿的事實,和耶路撒冷一千多年被外邦人踐踏的歷史,處處都與耶穌的預言互相符合,毫無或爽。

  一類是論到教會日後的景況。這一類的預言,都集聚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裏面。主耶穌預言將來世界上甚麼地方有屬他的真信徒,那裏也必有屬魔鬼的假信徒攙雜。(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他又告訴我們將來教會必定改變了她的原性,不貧窮而富足;不卑微而尊高;不被世界厭棄,反得世界歡迎;不受逼迫,反起來迫逼人;不從世界裏出來,反盡力入到世界裏去,與世界行了淫亂。教會既然改變了她的原性,就很容易大大發展興盛,於是魔鬼和惡人都叢集在她裏面。(芥菜種的比喻)他又告訴我們,將來教會要引進錯誤的道理,敗壞的學說,好像腐敗的麵酵。這些敗壞的東西,既放在那純潔可作靈食的聖道裏面,不久便都被敗壞了。(麵酵的比喻)果然從主後二三百年的大逼迫過去以後,教會便很速的墮落下去,到了今日,演成了何等令人傷痛的景況。所能令我們仍可得著安慰的,就是麥子裏雖然有稗子,但是稗子裏終是有麥子;並且到收割的時候,莊稼的主人必是分別的十分公允。有人因為看見教會的腐敗,便不要信耶穌;他們說,耶穌若是神的兒子,怎麼連他自己的教會也不能治理得好?但我正是因此更堅信耶穌;因為他在教會方萌芽的時候所說的預言,過了許多年,全然得了應驗。

  一類是論到末世的景況和他的再來。這類的預言以橄欖山上的預言為最長的;(太廿四;可十三)除此以外尚有許多,如麥子稗子的比喻,撒網在海中的比喻,(太十三)童女迎接新郎的比喻,主僕算賬的比喻,山羊綿羊的比喻,(太廿五)王子與眾僕的比喻,(路十九)耶穌又曾明明告訴門徒說,他再來的時候所要有的事。(可八38;路十七2237;約十四13)他也對審問他的人見證他必再來。(太二十六64)在耶穌所說的一切預言中。尚未應驗的只有這一類。我們確信以上那幾類預言既然已經完全應驗,這一類的預言也必照樣要完全應驗,這是毫無疑義的。

9. 耶穌的復活證明他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中論到福音有話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人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24)。保羅在他未曾蒙召以前,反對耶穌,逼迫教會,就是因為他想耶穌不是基督,乃是一個假先知。他這樣逼迫教會是出於熱心事奉神,不過是愚蒙無知。及至他看見耶穌向他顯現以後,他確知耶穌實在是已經復活了,便清楚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因此他隨即這樣去傳揚。(徒九122)。

  耶穌若是神所立的基督,他死後必須復活。因為我們上文已經說過,基督來世的第一步工作,就是作神的羔羊,流血死亡,代人贖罪;第二步工作方是作王掌權,治理世界。可是他既為世人死了,還怎樣能作王呢?舊約的預言告訴我們說,他必要復活,被接到天上,到神所定的日子他便要再來作王。耶穌在世上的時候,雖然有好些證據證明他是神的兒子基督,他若未曾復活,那麼還是一件可疑的事。但現在我們確知他已經復活了,並且四十天之久向門徒顯現,又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於他們,以後就被接到天上。他的復活,第一證明他所作的救工已經完成,他果真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第二證明他要作王的預言必能應驗,他果真是神所立的基督。

  在猶太國多次有人興起自稱是基督,但是不久他們都死了,他們朽壞了;在世界上有許多宗教家出來,講述許多很好的道理,也或者自稱能拯救世人,但是這些人也都死了,他們朽壞了:這便使我們明明知道,前者那些人不是基督,後者那些人也不能救人。惟有大衛的子孫耶穌,死後三日神使他復活了,他永不見朽壞,也不再死。這正是明明向世人宣告說,這位便是賜人生命惟一的救主,是神的獨生子基督。


  九種見證我們都述說完了。經上記著說,「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如今有這麼多的見證都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我們的信仰今後可以奠定在堅固的磐石上了。